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 (略) 恒 (略) 年产8万m3混凝土建设项目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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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评 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恒 (略) 年产8万m3混凝土建设项目 | 东辽县白泉镇集贤村四组 | (略) 恒 (略) | 项目租用吉林成通 (略) 部分区域建设商品混凝土生产线1条。项目总占地总面积5920㎡,包括原料堆场及生产区等,年生产商品混凝土8万m3。安装主要生产设备28台(套、个)。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 (略) 桓宇 (略) | 1、生活污水排入室外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做农肥。生产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清洗车辆搅拌罐用水及设备清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混凝土搅拌,不外排。 2、加强粉尘污染防治。水泥及粉煤灰筒仓粉尘经仓顶自带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经22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机主机粉尘经自带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经22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标准。加强无组织排放的粉尘管理,粉状物料装入筒仓内采用密闭气力输送;骨料投料粉尘经洒水降尘后无组织排放;骨料堆场覆盖防尘网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装卸、道路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骨料卸料区、厂内运输道路定期进行清扫洒水降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标准。 3、除尘器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渣作为填方材料外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减水剂使用塑料桶包装运输,由厂家运至厂内注入减水剂储罐内存储,塑料包装桶由厂家直接运回。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首选低噪声设备,并对其采取基础减振措施,距离衰减并加强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场地进行一般地面硬化,骨料料棚周边设排水沟,厂界四周设围墙,防止厂区废水对厂外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6、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