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渡片区龙源湖改造提升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TP-*
二、项目名称:夏渡片区龙源湖改造提升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郎溪县姚村乡佛山西路18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备注 |
1 | 夏渡片区龙源湖改造提升工程 | (1)修建生态排水沟渠;修建具有循环水量3000m3/d,补水水量1000m3/d能力的水循环管网系统1200米。满足在缺水干旱季节上游水系的存水及扬子鳄的饲养用水需求。 (2)改建净化曝气生态池40亩,其中沉淀池900平方米,曝气池500平方米,生态池净化池8000平方米以上。 (3)修建水循环系统。其中水循环管网1450米;生态净化排水沟渠200米;生态植被修复1200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清单。 | 60日历天 | 邱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峭云、郑光和、张雪松(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781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宣州区中国鳄鱼湖西北门南侧约90米、 (略) 昭亭南路锦润大厦4层,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厅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址: (略) 宣州区中国鳄鱼湖西北门南侧约90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昭亭南路锦润大厦4层
邮箱:*@*q.com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鲍工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谈判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安徽 (略)
2023年6月12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