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中心化学建材管集中采购项目(2023年)招标文件答疑
致:各投标单位
1.问:结算方式中按96%结算如何解释,4%货款不应扣除,发票如何开?
答:采购单位与供货单位的结算:Σ实际收货数量×投标单价×0.96,结算金额与供货单位所需开发票金额一致。
2.问:付款方式中:第四个月支付第1个月双方确认价的100%,而在履约保证金中规定:每次付款时扣除供货总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是否有不妥,具体怎么支付。
答:付款方式澄清为:第四个月支付第1个月双方确认价的90%,其余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成后无息退还。
3.问:评标方案中投标单位小于7家的,A值如何算?96%是否定值。
答:投标单位小于7家的,A值为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96%是定值。
4.问:场地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用如何支付,是否开具发票?
答:场地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场地服务费可开具发票,专家评审费不开具发票。
5.问:招标文件载明质保期与工程缺陷责任期同步,但是管材的质保期通常为1年,是否合理?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江苏 (略)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