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新丰分局:
《关于新丰县水生态环境监管与风险防控能力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立项函复如下:
一、为提高我县水环境污染防控业务管理水平,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2407-*-16-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新丰县丰城街道、马头镇、黄磜镇、梅坑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水质自动监测微型站3套、浮标式水质自动监测站6套、视频监控6套,新丰县水生态环 (略) 1套。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11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518.*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上级资金及县统筹安排解决。
七、项目工程招标工作请严格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
八、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优化设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并抓紧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及时办理概算审批手续。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