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齐自然资告字﹝2023﹞28号
经齐河县人民政府批准,齐河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位 置 | 面 积(㎡) | 用 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厂前区 比例 | |||||||
齐2023-78号 | 文化大街以北、人民大街以南、友谊路以西、坤华路以东 | 7351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40 | ≤1.5 | ≤45% | ≥20% | 1585.61 | 318 | |
齐2023-174号 | 人民大街以南、文化大街以北、世纪大道以东 | 486 | 居住 用地 | 70 | 地上:1.5-2.0;地下:≤1.5 | ≤20% | ≥30% | 198.68 | 40 | |
齐2023-179号 | 齐发大道以南、齐众大道以北、名嘉东路以东 | 13302 | 工业 用地 | 50 | ≥1.0 | ≥40% | ≤15% | ≤7% | 828.71 | 415 |
齐2023-192号 | 齐信大道以北、齐众大道以南、名嘉东路以东 | 61256 | 工业 用地 | 50 | ≥1.0 | ≥40% | ≤15% | ≤7% | 3816.24 | 1909 |
其他要求按规划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仅可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申请。
三、竞买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网(网址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政策法规——土地出让——《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试行)》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用户手册——《土地、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相关地块的竞买。
四、网上交易办理程序
1.竞买人办理诚信入库、CA数字认证证书手续;2.竞买人通过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3.竞买人提交网上竞买申请;4.经竞买人实名账户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5.竞买人网上报价及网上限时竞价;6.竞得人下载并持《成交确认书》等资料到齐河县自然资源局201室办理竞买人资格后审等手续。
五、竞买资料的取得
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27日,登*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或下载相关地块的出让文件。出让文件若有变更以出让前最后更改为准。
六、竞买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及保证金查询
2023年11月30日10时至2023年12月27日16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16时。经竞买人实名账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内进入系统进行保证金查询,保证金足额到账后打印资格确认书。
七、网上报价及限时竞价
网上挂牌报价开始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10时,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10时。
挂牌期限届满,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事项
1.凡有意参与齐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的竞买人,均需按《交易主体信息入库服务指南》、《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要求,先行办理诚信入库和CA数字证书手续。办理地点: (略) 东风东路16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验证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厅)。
办理诚信入库咨询电话:0534-*
办理CA证书咨询电话:*
技术支持电话:0534-*
土地及产权交易科电话:*
2.竞得人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从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的《成交确认书》、《竞买申请书》、《竞买资格确认书》及《竞买须知》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到齐河县自然资源局201室进行资格后审。
3.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交易地块有疑问的,可向齐河县自然资源局201室进行咨询。
4.上述土地为现状出让,以竞买人实地踏勘为准。
5.上述土地不允许联合竞买。
6.土地竞得人按照《关于贯彻落实< (略) 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落实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
7.齐2023-179号、齐2023-192号等2宗地均按“标准地”进行出让,行业类别均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具体控制指标如下:
规划指标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50万元/亩。
单位能耗标准:根据《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鲁发改环资〔2023〕461号)文件要求,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1000吨标准煤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根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权限进行节能审查。
亩均税收标准:≥20万元/亩。
空间准入标准:符合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园区准入要求。
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执行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颗粒物:<10mg/m3、SO?:<50mg/m3、NOx:<100mg/m3。
环境质量管控标准: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V类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相关标准及《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筛选值标准。
行业准入标准:符合通用设备制造业环境准入要求。
齐2023-179号、齐2023-192号等2宗地成交后,土地竞得人须与属地政府签订投资监管协议。
齐2023-174号宗地竞买人需按照《齐河县居住区配套设施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及宗地规划条件建设并移交相关配套设施,并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建设条件意见书》开发建设。
联 系 人:王景
联系电话:0534-*
地 址:齐晏大街471号
齐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