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咸安区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AZX-*ZC-064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1295
3、项目名称:咸安区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80(万元)
6、最高限价:180(万元)
7、采购需求:
(1)标包一:蔬菜类干货、调料类、鱼类、冻货、食用油约92万元;标包二:大米约48万元;标包三:猪肉约4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2)本次采购采用折扣率报价,具体按货物实际数量结算。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本项目标的属于“批发零售业”。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即全部服务承接单位为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相关格式)并按其要求填写相关数据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6.2标包一、标包二: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为生产厂家时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6.3标包三:投标人需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为经销商提供猪肉来源厂家《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承诺所供猪肉 “来源可溯、流向可追、质量可控、责任可查”。
7.各投标人可对本次招标标包中的多个标包进行投标,按照标包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包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14日至2023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3、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进行主体登*-供应商(用户类型勾选“供应商(政府采购)”一项)-网员注册,并办理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 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完成注册登记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07月21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可以在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段上传制作好的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3、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湖 北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网 址 :http://www.ccgp-http://**/)、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咸安分局
地 址: (略) 咸安区银泉大道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公 (略)
地 址: (略) 咸安区玉泉街100号4楼4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饶工、熊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