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稿)
申报单位名称:元谋县国有 (略)
二○二一年十月
元谋县国有 (略) 元谋县物茂乡那化大箐砂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申报单位:元谋县国有 (略)
法人代表:从云飞
编制单位: (略) 有色地质 (略)
法人代表:罗显辉
总工程师:李宏坤
项目负责人:周伟山
编制人员:程旭智 杨靖
制图人员:陈朝增 郑建东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信息表
项 目 概 况 | 矿山名称 | 元谋县国有 (略) | |||||||
矿山企业名称 | 元谋县物茂乡那化大箐砂场 | ||||||||
矿山类型 | R申请□持有□变更 | ||||||||
法人代表 | 从云飞 | 联系电话 | |||||||
企业性质 | (略) | 项目性质 | 生产项目 | ||||||
矿区面积及开采标高 | 矿区面积:0.0779km2;开采标高:1090-1020m | ||||||||
资源储量 | 236.35万t(155.48万m3) | 生产能力 | 10.00万t/a | ||||||
采矿证号 (划定矿区范围文号) | C** | 评估区面积 | 23.6319hm2 | ||||||
项目位置土地利用现状图幅号 | G47G*、G47G* | ||||||||
矿山生产服务年限 | 9.0年 | 方案适用年限 | 5.0年 | ||||||
方 案 编 制 单 位 | 编制单位名称 | (略) 有色地质 (略) | |||||||
法人代表 | 罗显辉 | ||||||||
资质证书名称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 | 资质等级 | *级 *级 *级 | ||||||
发证机关 | (略) 自然资源厅 | 编号 | 1.*; 2.*; 3.*。 | ||||||
联系人 | 张永强 | 电话 | 0878-* | ||||||
主要编制人员 | |||||||||
姓名 | 职务 | 单位 | |||||||
周伟山 | 项目负责 | (略) 有色地质 (略) | |||||||
陈朝增 | 拟编 | ||||||||
杨宗良 | 审核 | ||||||||
陈朝增 郑建东 | 制图 | ||||||||
程旭智 杨靖 | 编制 |
第一部分方案编制背景
一、任务由来
元谋县物茂乡那化大箐砂场为新建矿山,划定矿区面积0.0779km2,拟开采矿种为普通建筑材料用砂,采用露天开采,元谋县国土资源 (略) (略) 于2015年5月完成了勘查地质报告的编制,并取得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云楚国土资储备字[2015]29号);于2015年5月完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书。
元谋县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6月将该采矿权在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出让,元谋县国有 (略) 通过招牌挂形式取得该采矿权。
为了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的协调发展,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本着“谁破坏、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边生产、边治理”的原则,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绿色矿业”的原则。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及《土地复垦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采矿权人需要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故采矿权人元谋县国有 (略) (略) 有色地质 (略) 承担《元谋县国有 (略) 元谋县物茂乡那化大箐砂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工作,并签订了合同及委托书。
二、编制目的
为矿业开发、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提供重要科学依据;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及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以切实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提供主要依据;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及矿山地质环境的有效保护,为矿业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贯彻落实《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法律法规。明确项目业主在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与义务,将生产建设造成的土地损毁减少到最低限度,实现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将本项目的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到实处;为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土地复垦保证金缴存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计提等提供依据;为下阶段土地复垦设计提供依据。本《方案》初步确定的损毁土地复垦范围、初步拟定的防治措施和土地复垦投资估算,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开展相应的土地复垦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将损毁土地复垦列入建设项目的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按方案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为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矿权审批、监督管理和土地复垦工程验收等提供依据;为生产单位进行用地申请、采矿权年检提供必备的要件,同时还为维护当地人特别是受影响村民的权益提供保障;切实把土地复垦工作纳入工程范围,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强化监管力度,抓紧抓好本项目土地复垦工作,实现合理用地、保护耕地、防止水土流失、恢复生态环境及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目标。
第二部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项 目 概 况 | 矿山名称 | 元谋县物茂乡那化大箐砂场 | |||||||
矿山企业名称 | 元谋县国有 (略) | ||||||||
矿山类型 | R申请□持有□变更 | ||||||||
法人代表 | 从云飞 | 联系电话 | |||||||
企业性质 | (略) | 项目性质 | 生产项目 | ||||||
矿区面积及开采标高 | 矿区面积:0.0779km2;开采标高:1090-1020m | ||||||||
资源储量 | 236.35万t(155.48万m3) | 生产能力 | 10.00万t/a | ||||||
采矿证号 (划定矿区范围文号) | C** | 评估区面积 | 23.6319hm2 | ||||||
项目位置土地利用现状图幅号 | G47G*、G47G* | ||||||||
矿山生产服务年限 | 9.0年 | 方案适用年限 | 5.0年 | ||||||
方 案 编 制 单 位 | 编制单位名称 | (略) 有色地质 (略) | |||||||
法人代表 | 罗显辉 | ||||||||
资质证书名称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 | 资质等级 | *级 *级 *级 | ||||||
发证机关 | (略) 自然资源厅 | 编号 | 1.*; 2.*; 3.*。 | ||||||
联系人 | 张永强 | 电话 | 0878-* | ||||||
主要编制人员 | |||||||||
姓名 | 职务 | 单位 | |||||||
周伟山 | 项目负责 | (略) 有色地质 (略) | |||||||
陈朝增 | 拟编 | ||||||||
杨宗良 | 审核 | ||||||||
陈朝增 郑建东 | 制图 | ||||||||
程旭智 杨靖 | 编制 |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 | 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 | 评估区重要程度 | □重要区R较重要区□一般区 | □一级R二级□三级 |
地质环境条件 | □复杂R中等□简单 | |||
生产规模 | □大型R中型□小型 | |||
现状分析与预测 | 矿山地质灾害现状分析与预测 | 现状评估:评估区现阶段未见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现状地质灾害分布。露天采场岩层为软弱中-厚层状细-粗粒砂层土体,弱成岩,边坡稳定性一般,地质灾害危险性及危害性中等。 预测评估:矿山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及危害性中等。矿山开采过程中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为:露天开采边坡发生垮塌、土体崩塌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及危害性中等;弃渣场在强降雨情况下导致泥石流、滑坡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及危害性中等;遭受岩体风化等不良地质作用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及危害性中等;已建堆料场、生产加工区、产品砂堆场、泥浆池、矿山公路、办公生活区和拟建截洪沟、拟建高位水池等的生产运营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及危害性小。 | ||
矿区含水层破坏现状分析与预测 | 现状评估:评估区不属于重要水源地和水源保护区,区内各类型地下水均没有构成独立的水文地质单元,其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均与区外含水层(组)相连。矿区地下水主要为孔隙水,分布于第四系冲洪积(Q4al+pl)、残坡积层(Q4el+dl)及下更新统元谋组上段(Q1y2)地层中,地下水位埋藏深,评估区无构造断裂通过;未见周围地表水体漏失,未影响到矿区周围生产生活供水。现状矿山开采活动对区内含水层影响较轻。 预测评估:矿山开采破坏含水层总面积约8.5151hm2。开采造成孔隙水含水层上部结构遭到破坏,改变了其渗透性能和渗透途径;开采层位透水性中等,不易出现矿坑涌水现象,地下水对矿床开采影响不大,地表水容易排泄,矿山开采不会揭露地下水位。造成地下水水位下降的可能性小。附近村庄饮用水取水点距离开采区域较远,评估区内断层构造不发育,区域地下水联系不密切,预测矿业活动对含水层破坏和影响较轻。 | |||
矿区地形地貌景观(地质遗迹、人文景观)破坏现状分析与预测 | 现状评估:区内采矿活动强烈,露天采场已开采区、粗料堆场、生产加工区、弃渣场、泥浆池、产品砂堆场、矿山公路等破坏面积4.3567hm2,采场边坡高近18m,边坡坡度35-50°,局部较陡,对区内地形地貌景观破坏较严重。 预测评估:区内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以露天采场最为突出。矿山开采结束后,将形成一个面积约7.2397hm2的露天采场,最大采深70m。矿山的堆料场、生产加工区、弃渣场、产品砂堆场、泥浆池、矿山公路、办公生活区、拟建截洪沟、拟建高位水池等也会破坏原生地貌及植被。预测矿山开采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和破坏程度较严重。 | |||
矿区水土环境污染现状分析与预测 | 现状评估:评估区地表水不发育,现状矿山雨季场地淋滤水使地表水体变浑浊,悬浮物增多,泥沙增多,对地表水体造成一定的污染,泥沙淤积对土壤造成一定的沙化,总体对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程度较轻。 预测评估:随着矿山开采的进行,对植被的破坏将进一步加剧,裸露岩层的面积增大,增大了场地淋滤水污染地表水的可能。矿石中不含有毒有害元素,预测未来开采不会污染地下水。预测对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程度较轻。 | |||
村庄及重要设施影响评估 | 据走访调查了解,评估区及周边无受保护的古建筑物、古文物、名胜古迹和珍稀动植物存在。 | |||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 综合评估 | 本矿山现状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严重,预测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为严重。综合考虑,地质灾害防治与治理主要靠采取防治工程措施、适当的预防措施处理,防治难度和治理投入中等。 | |||
矿区土地损毁预测与评估 | 土地损毁的环节与时序 | 矿山土地损毁时序与矿山建设、矿体开采顺序密切相关。该项目为建设生产类项目,结合矿山生产工艺流程及开采顺序将土地损毁的时序划分为基建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 ①基建期 矿山计划基建期内修建截洪沟、高位水池等。建设前先对拟损毁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开挖填土及场地平整等措施,对土地存在挖损损毁;场地建成后主要的损毁形式表现为采矿活动中矿石堆放、采矿设施、运输机械及地表建筑物等对土地的压占损毁。判定基建期对土地的损毁方式为挖损和压占损毁。 ②生产期 矿山采用机械采剥采矿方法。开采方式为自上而下,随着开采活动的进行,对地表造成挖损,形成露天采空区,同时生产期弃渣堆放于弃渣场对土地造成压占,堆放砂料对堆料场和产品砂堆场造成压占。 | ||
已损毁各类土地现状 | 现阶段矿山损毁土地主要为露天采场已开采区、粗料堆场、生产加工区、弃渣场、泥浆池、产品砂堆场、矿山公路等,损毁地类主要为其他林地和其他草地,面积共计4.3567hm2。其中,损毁其他林地0.5207hm2,损毁其他草地3.8360hm2。采矿活动对区内土地资源破坏较严重。 | |||
拟损毁土地预测与评估 | 预测矿业活动压占或破坏土地资源累计达8.5151hm2。其中,损毁其他林地0.5207hm2,损毁其他草地7.9944hm2。预测矿业活动对区内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严重。 |
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 | 一级地类 | 二级地类 | 小计 | 已损毁 | 拟损毁 | 占用 | |||
林地 | 其他林地 | 0.5207 | 0.5207 | - | |||||
草地 | 其他草地 | 7.9944 | 3.8360 | 4.1584 | - | ||||
合计 | 8.5151 | 4.3567 | 4.1584 | - | |||||
复垦责任范围内土地损毁及占用面积 | 类型 | 面积(公顷) | |||||||
小计 | 已损毁或占用 | 拟损毁或占用 | |||||||
损毁 | 挖损 | 7.4331 | 3.2893 | 4.1438 | |||||
塌陷 | - | - | - | ||||||
压占 | 1.0674 | 1.0674 | |||||||
小计 | 8.5005 | 4.3567 | 4.1438 | ||||||
占用 | 0.0146 | - | 0.0146 | ||||||
合计 | 8.5151 | 4.3567 | 4.1584 | ||||||
土地复垦面积 | 一级地类 | 二级地类 | 面积(公顷) | ||||||
已复垦 | 拟复垦 | ||||||||
林地 | 有林地 | - | 6.3468 | ||||||
其他林地 | - | ||||||||
草地 | 其它草地 | - | 2.1537 | ||||||
合计 | - | 8.5005 | |||||||
土地复垦率 | 复垦面积 | 比例(%) | |||||||
8.5005 | 99.83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护工程措施工程量及投资估算 | |||||
治理分区 | 治理对象 | 工程措施 | 工程项目 | 单位 | 工作量 |
重点防治区区 | 露天采场区的预防治理 | ①削坡、坡面清理 | 对未来形成的高陡边坡进行削坡处理 | m3 | 600 |
②截排水措施 | 土方开挖 | m3 | 946.50 | ||
M7.5浆砌块石 | m3 | 252.00 | |||
M10水泥砂浆抹面 | m2 | 1181.25 | |||
③警示措施 | 设置警示牌 | 块 | 5 | ||
弃渣场的预防治理 | ①警示措施 | 设置警示牌 | 块 | 1 | |
公路区的预防治理 | ①植物措施 | 行道树 | 株 | 1122 | |
产品砂堆场、办公生活区 | ①警示措施 | 设置警示牌 | 块 | 2 | |
监测管控 | 设置监测点 | 个 | 8 | ||
塑料管 | m | 500 | |||
一般防治区区 | 监测管控 | 对评估区内地形较陡斜坡实行人工巡查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预警预防。 | |||
投资估算 | 方案编制年限总费用概算(万元) | 32.00 |
复垦 工作 计划 及保 障措 施和费用预存 | 工作计划 | 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安排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复垦,将对此次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内计划安排进行细化。具体各阶段土地复垦计划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21年10月~2026年9月) a) 第一年复垦工作计划 1)时间安排:2021年10月-2022年9月; 2)投资情况:静态13.35万元,动态13.35万元; 3)工作内容: 首先进行复垦前期准备工作,开展与实施本方案相关的土地清查、项目勘测、设计和招标工作;完成各拟建设施区的建设及表土剥离工作;完成1084m、1078m开采台阶的开采工作;并对已损毁未复垦土地的范围、地类等进行监测。对拟损毁土地进行表土剥离12475.20m3,集中堆放于表土堆场。 b) 第二年复垦工作计划 1)时间安排:2022年10月-2023年9月; 2)复垦位置:露天采场1084m、1078m标高(边坡区和平台区); 3)复垦目标:复垦土地面积0.0647hm2,其中复垦有林地0.0483hm2,复垦其他草地0.0164hm2; 4)投资情况:静态4.98万元,动态5.33万元; 5)工作内容:为矿山正常开采阶段,完成1072m、1066m开采台阶的开采工作,完成1084m、1078m标高(边坡区和平台区)的土地复垦工作,并对复垦成林地和草地的区域进行管护。栽植乔木相思树120株、栽植灌木车桑子120株、灌木葛藤、爬山虎322株、培肥0.1342hm2、撒播草籽0.0647hm2。 c) 第三年复垦工作计划 1)时间安排:2023年10月-2024年9月; 2)复垦位置:露天采场1072m、1066m标高(边坡区和平台区); 3)复垦目标:复垦土地面积0.2223hm2,其中复垦有林地0.1660hm2,复垦其他草地0.0563hm2; 4)投资情况:静态5.13万元,动态5.90万元; 5)工作内容:完成完成1060m、1054m、1048m开采台阶的开采工作,完成1072m、1066m标高(边坡区和平台区)的土地复垦工作;对复垦成林地和草地的区域进行管护;并对已损毁未复垦土地的范围、地类等进行监测。栽植乔木相思树415株、栽植灌木车桑子415株、灌木葛藤、爬山虎952株、培肥0.1342hm2、撒播草籽0.2223hm2。 d) 第四年复垦工作计划 1)时间安排:2024年10月-2025年6月; 2)复垦位置:露天采场1060m、1054m、1048m标高(边坡区和平台区); 3)复垦目标:复垦土地面积0.3640hm2,其中复垦有林地0.2718hm2,复垦其他草地0.0922hm2; 4)投资情况:静态6.78万元,动态8.34万元; 5)工作内容:完成1042m、1036m、1030m开采台阶的开采工作,完成1060m、1054m、1048m标高(边坡区和平台区)的土地复垦工作;对复垦成林地和草地的区域进行管护;并对已损毁未复垦土地的范围、地类等进行监测。栽植乔木相思树679株、栽植灌木车桑子679株、灌木葛藤、爬山虎1654株、撒播草籽0.3640hm2。 e) 第五年复垦工作计划 1)时间安排:2025年10月-2026年9月; 2)复垦位置:露天采场1042m、1036m、1030m标高(边坡区和平台区); 3)复垦目标:复垦土地总面积0.4157hm2,其中复垦有林地0.3104hm2,复垦其他草地0.1053hm2。 4)投资情况:静态6.87万元,动态9.00万元; 5)工作内容:完成1024m和采场底盘的开采工作,完成1042m、1036m、1030m标高(边坡区和平台区)的土地复垦工作;对复垦成林地和草地的区域进行管护;并对已损毁未复垦土地的范围、地类等进行监测。栽植乔木相思树776株、栽植灌木车桑子776株、灌木葛藤、爬山虎1906株、撒播草籽0.4157hm2。 第二阶段(2026年10月~2029年9月) 1)复垦位置:露天采场底盘、办公生活区、弃渣场、堆料场、生产加工区等项目建设区; 2)复垦目标:复垦土地总面积7.4338hm2,其中复垦有林地5.5503hm2,复垦其他草地1.8835hm2。 3)投资情况:静态12.76万元,动态18.70万元; 4)工作内容:该阶段为复垦措施全面复垦期,首先完成露天采场底盘、办公生活区、弃渣场、堆料场、生产加工区等项目建设区和道路区的土地复垦工作,对复垦成林地和草地的区域进行管护。栽植乔木相思树13873株、栽植灌木车桑子13873株、灌木葛藤、爬山虎1018株、撒播草籽7.4338hm2。 矿山闭坑后对项目建设区进行复垦,主要工程量为砖砌体拆除29.30m3、混凝土砌体拆除36.46m3、废渣清理5397.50m3、覆土16192.50m3、场地平整5397.50m3。 在土地复垦工作完成后,确认复垦区建立的生态系统基本稳定后,有了一定的自适应和抵抗污染及损毁的能力。由自然资源局组织验收,验收后交付当地居民使用,土地复垦工作才能结束。 | |||||||||||||||||||||||||||||||||||||||||||||||||||||||
保障措施 | 1、组织保障措施 为保证本方案顺利实施、土地损毁得到有效控制、工程区及周边生态环境良性发展,工程业主单位应在组织领导、技术力量和资金来源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实施保证措施。 基于确保土地复垦方案提出的各项土地损毁防治措施的实施和落实,本方案采取业主治理的方式,成立土地复垦项目工作小组,负责工程建设中的土地复垦工程管理、实施工作,按照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的治理措施、进度安排、技术标准等,严格要求施工单位,保质保量地完成土地复垦及水土保持各项工程。 本项目严格按照有关土地复垦标准和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各项工作,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当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作为土地复垦的监督、检查单位,负责对项目复垦方案初审、工程竣工验收,按工程进度拨款,并对项目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组成一个强有力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和领导本土地复垦工作。同时,设立专门机构,选调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懂专业的得力人员,具体负责项目区土地复垦的各项工作。 2、费用保障措施 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土地复垦项目的各项土地复垦费用,由元谋县国有 (略) 支付。土地复垦的各项投资列入工程建设投资的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中,并与主体工程建设资金同时调拨使用,同时施工、同时发挥效益;建设单位应积极开展工作,落实资金,保证方案实施。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的设备投资可以从项目环境保护工程中解决,作为“三同时”工程进行验收。对于土地复垦的日常费用,可以采取从矿山运营过程中提成的方法解决,提取的费用从成本中列支。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费用严格按计提、蓄存、管理、使用、审计等程序进行,做到复垦资金的专款专用。 本复垦方案的复垦投资费用为60.62万元。复垦工作将在本复垦方案通过审批后开始,拟定于2021年10月开始。复垦资金由企业全额自筹,并于复垦工作开始前分阶段足额缴存至专款账户。土地复垦的各项投资列入矿山投资的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中,完善土地复垦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复垦资金足额到位,并设专门账户,专款专用,按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时加强土地复垦资金的监管,实现按项目进度分期拨款。 3、监管保障措施 1)加强对复垦后土地的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复垦方案。 2)按照方案确定的年度复垦方案逐地块落实,对土地复垦实行统一管理。 3)保护土地复垦单位的利益,调动土地复垦的积极性。 4)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要治理一片见效一片,不搞半截子工程。在工程建设中严格实行招标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择工程队*以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加快工程进度。 5)同时对施工及设计单位组织学整工程等。 植物措施:对露天采场平台及边坡等进行植物措施恢复。 监测措施:共设监测点8个,主要对土地复垦效果进行监测。 (10)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估算总投资为32.00万元。其中,近期治理期计划安排恢复治理专项资金25.64万元,中期治理期安排恢复治理资金4.24万元,远期治理期安排恢复治理资金2.12万元,资金由“元谋县国有 (略) ”支付,该企业应制定全面的组织、技术、资金保障措施,确保本方案的实施。 (11)本矿山土地复垦估算静态总投资49.87万元,亩均静态投资3911.07元/亩,动态总投资60.62万元,亩均动态投资4754.14元/亩。复垦投资资金由“元谋县国有 (略) ”支付。 二、建议 (1)建议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加强露采边坡的稳定性检测,及时进行相应的保护措施; (2)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 (略)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时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3)合理开发利用矿山资源,按照边开采、边恢复、边治理的方针对矿山进行恢复治理工作,保护生态环境; (4)矿区林、灌、草地一旦遭到破坏,恢复缓慢、困难,水土流失一经启动,很难扼制,所以在建设及开采运营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经济建设与自然生态和谐发展; (5)建议开采结束后对采场底部做专项土地复垦工作; (6)建议业主在开采过程及开采后尽量按原地类型进行恢复; (7)建议矿山开采设计工作为开采结束后露天采场的排水工作进行设计,论证; (8)建议矿山对采场采帮加强监测,切实做好监测工作,根据监测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监测数据,分别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包括地质条件数据库、地质灾害数据库和监测数据库等; (9)做采坑水排放工作,严格按照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及保护的有关规定,防止污染地下、地表水; (10)发现地质环境异常应及时请相关单位、专家进行论证; (11)加强环境保护与环境治理的管理及监督工作; (12)编制应急预案,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附件2 元谋县国有 (略) 元谋县物茂乡那化大箐砂场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
元谋县国有 (略) 元谋县物茂乡那化大箐砂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评审专家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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