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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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宁河区芦台街金华路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新增电泳生产线项目 | (略) (略) | (略) 宁河区经济开发区五纬路9号增3号 | 天津众峰环保 (略) | 本项目拟投资300万元, (略) 宁河经济开发区五纬路9号增3号建设新增电泳生产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生产车间内闲置区域新增一条电泳生产线(包括脱脂、水洗、表调、磷化、硅烷、UF槽、超滤机等),配套建设燃烧机和燃气锅炉为电泳线提供热量,新增热洁炉,用于去除静电喷涂过程中使用的挂具和封堵表面沾染的涂层。项目建成后,全厂产品产能保持不变。 | 1、废气:本项目电泳、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集气罩+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再生+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热洁炉、燃烧机产生的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密闭管道收集后,须分别通过新建不低于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燃气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须通过新建1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序及生产车间的环境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3、废水:本项目新增生产废水经厂区新增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与锅炉排 (略) 政管网,最终排入宁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4、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由生产厂家回收,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进行更换回收,脱脂槽渣、表调槽渣、磷化槽渣、硅烷化槽渣、电泳槽渣、废超滤滤芯、废滤材、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须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热洁炉残渣、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 2023.12.20 — 2023.12.26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