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 (略)
2024年-2025年2号锅炉炉渣竞价销售公告
国能 (略) 2024年-2025年2号锅炉炉渣竞价销售项目公开竞价销售,请贵单位按下述要求办理相关事宜。请贵单位仔细阅读竞价文件,慎重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1.项目名称:国能 (略) 2024年-2025年2号锅炉炉渣竞价销售项目
2.供货地点: (略) 铁山港区滨海大道160号国能广投北海能源基地内
合同期:合同期限为一年,预计由2024年3月15日始至2025年3月14日止,具体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合同累计销售数量达到3.5万吨之日,或达到合同约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则合同终止,两者以先到为准。
关于合同数量和期限问题双方已经充分沟通并理解其真实意思表示,若有分歧,以*方解释为准。
3. 项目具体情况:国能 (略) 2024年-2025年2号锅炉炉渣竞价销售项目。销售种类为国能 (略) 2号机组炉渣,预估量3.5万吨,具体数量以招标方实际过磅数据为准,底价4元/吨。竞价人在招标方指定的地点自提(设备、装车及现场保洁等费用自行承担,不包含在报价内)。详见技术部分。
4. 竞价方式:公开竞价
通过国家能源电商平台公开竞价,不举行现场竞价。
5.竞价时间:2024年 3月 7日15:00:00-16:00:00(北京时间)
6.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竞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http://**.cn)》失信黑名单; (略) 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 (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竞价人应具有运输能力:有自有运输车辆的竞价人,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文件;无自有运输车辆的竞价人,提供与运输企业所签订的委托运输意向书及其车辆证明文件;
【4】2019年1月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价人须具有已完成的炉渣销售业绩2份,并提供能证明本次询价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等);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
【6】国家能源集团限制准入的竞价人不允许竞价。同一报价人在国能 (略) 2024-2025年1号锅炉炉渣销售项目、国能 (略) 2024-2025年2号锅炉炉渣销售项目中最多只能中1个标包。其中一个机组炉渣成交后优先推荐排序最高的报价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同时该报价人失去另外标包的报价资格。
7.报名及竞价文件的获取:
竞价文件售价:不收费。
8.竞价要求:
1)竞价人按照本竞价文件所列竞价货物为基础进行竞价,竞价货物的数量为预计数量,仅供竞价参考,按招标方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2)竞价价格应为含税单价。报价方式:按每吨单价报价,以实际过磅数量结算。
3)竞价人不得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进行竞价报价,竞价人只需报每吨单价。
4)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5)竞价货币:人民币。
9.竞价保证金:无。
竞价人在竞价开始至少提前一个小时缴纳至销售人规定的账号,得到销售人确认后方可参与本次竞价。竞价结束后,如中选者弃标,销售人将全额扣除中选者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中选者保证金20个工作日内给予退还。
竞价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账户名:/
开户银行:/
帐号:/
10.付款方式:电汇;先款后货,按实结算。竞价人中选后需一次性缴纳给招标方签约合同价的50%的炉渣预付款,合同期满或其它原因导致合同终止,且无本合同违约考核款项的情形时,招标方在合同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方结算后合同剩余预付款。货款按拉运量结算,拉运期间不得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竞价人拉运不及时或不服从招标方拉运安排,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预付款。
11.竞价中选排序:按照竞价人有效竞价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取中选人,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判定成交结果,由系统自动判别。竞价以“价格高、报价早”作为评审原则,竞价时若出现相同价格,以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来分配中选。
12.流标处置方法:当系统出现故障,经电商平台工作人员确定后,本次销售结果视为无效。
销售人:国能 (略)
地址: (略) 铁山港区滨海大道160号
联系人:梁显文
电话:0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