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我县小水电绿色转型升级,切实纠正小水电发展中存在的生态环境及安全管理问题,维护河流生态健康,根据《辽宁省水利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水合[2022]29号)要求,各电站业主委托国际小水电中心编制了《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及“一站一策”方案》,逐站提出“退出、整改、保留”的评估意见;对列入退出类和整改类的小水电站按照“一站一策”的原则,逐站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退出类型、具体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间节点。该综合评估报告及“一站一策”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公告。
得胜水库电站、关门砬子水库电站、南杂木电站为“退出类”,鑫格泰电站、弘官电站、姚家山电站、胜利电站、红升电站、穆家电站、旧门电站为“整改类”。
如对此评估结果有异议,可致电:024―*
特此公告。
附件: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及“一站一策”方案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