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太平镇永庆村地质灾害搬迁项目 (一期)
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垫江县太平镇永庆村地质灾害搬迁项目(一期)”答疑回复如下:
问题一:第一名放弃中标,第二名报价在2%以内,为啥不通知第二名
答:中华人民 (略) 令第6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招标人选择重新招标。
问题二: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财务审计报告可以附2023年的不
答:可以。
招标人:重庆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 (略)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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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