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林业局
关于公开遴选“海南省2022-2023年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审核审批管理省级检查工作项目”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落实《2023年海南省林长制工作任务清单》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审核审批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遴选“海南省2022-2023年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审核审批管理省级检查工作项目”技术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南省2022-2023年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审核审批管理省级检查工作项目。
2.预算金额:30.*元。
3.实施期限: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二、项目服务内容
通过组织开展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形式,对 (略) 县( (略) )2022年1月1日以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审核审批手续情况进行检查,审核审批材料是否齐全、项目审批是否正确等,并将建设项目进行分类,制作建设项目检查事项一览表。
三、提交成果
《海南省2022-2023年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林木采伐审核审批管理省级检查工作报告》。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5、投标人应具有开展林业规划调查相关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查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7.法律、行政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五、提交材料
1.单位简介(简介后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提供声明函);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9.被“中国执行 (略)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遴选活动(提供 (略) 页截图,查询时间必须为遴选公告发布后、报名截止时间前的范围内);
10.具有*级(含)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的参选单位优先考虑;
11.参选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林业行业中级以上(含)职称(提供人员资质证书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在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备查),高级职称或注册咨询工程师优先考虑;
12.提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有类似项目业绩经验的证明材料;
13.项目实施方案。
以上资料格式自拟。
六、遴选原则
综合考虑企业诚信、服务优质、价格优惠、主要业绩等因素,择优选取1家单位为“海南省2022-2023年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审核审批管理省级检查工作项目”技术服务单位,遴选 (略) 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文件提交时间及要求
1.应于2024年9月5日17:30前,将报名文件纸质版加盖公章及扫描电子版拷贝U盘,纸质版和电子版(密封)报送至海南省林业局主楼204室(投标文件需注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联系人:颜女士,联系电话:0898-*
海南省林业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