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胶东半岛全食材产业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经 (略) (略) 南侧、规 (略) 西侧 | |
建设单位: | 青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佰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至 2024年12月05日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投资(略)万元,总占地面积 136 亩,总建筑面积(略).07平方米,包括智能化食品加工车间2座,检测车间1座,数据中心1座,综合楼1座;购置国产和进口设备1507台套 ,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加工(略)t/a新鲜蔬菜、(略)t/a速冻蔬菜、1620t/a脱水蔬菜、6480t/a猪肉及制品、2160t/a牛肉及其制品、4320t/a鸡肉及制品、5400t/a面包、8760t/a米饭、2700t/a面条、1500t/a豆腐、2400t/a豆芽、4100t/a调味品、2700t/a点心、2400t/a包子、2400t/a饭团、30t/a油炸面食(甜甜圈、丹麦起酥)、7300t/a其他类面食、1200t/a便当预制菜、90t/a焦糖坚果、720t/a豆泡、(略)t/a盐酥鸡、2400t/a蛋炒饭、2100t/a卤肉制品的生产能力;同时建设1座面向社会提供食品检测服务的食品检测实验室,具备年检测各类食品样品(略)件的检测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蔬菜加工废水、肉类加工废水、面食及米饭加工废水、豆腐加工废水、豆芽加工废水、调味品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检测化验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污水站废气治理废水和职工生活废 (略) 污水站(格栅+调节池+气浮+缺氧池+MBBR+二沉池+紫外线消毒,1275立方米/天)处理后, (略) 排放至平度 (略) 处理,废水排放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3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其中该标准未做规定的因子须满足下 (略) 理厂(平度 (略) )进水水质要求;所有与废水贮存、输运、处理等有关构筑物建设须进行 (略) 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各生产车间需密闭,呈微负压状态;卤制、盐酥鸡油炸、蛋炒饭炒制废气集中收集,经高效油烟净化器(1#、2#)处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27米的排气筒(P1)排放;骨汤调味料、调味油生产废气与经布袋除尘器(1#)处理后的粉末调味料废气,一同经活性炭吸附装置(1#)处理,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27米的排气筒(P1)排放;炒馅废气、面食油炸废气、旋转炉面食烘烤油烟、豆腐蒸煮废气、焦糖坚果烘烤废气集中收集,经高效油烟净化器(3#、4#)处理后,与经布袋除尘器(2#)处理的和面粉尘,一同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27米的排气筒(P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 (略) 相关标准限值;颗粒物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相关标准;油烟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中相关标准。饭团馅炒制废气、隧道炉面食烘烤油烟、豆泡油炸废气、预制菜炒制油烟集中收集后经高效油烟净化器(5#)处理,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27米的排气筒(P3)排放;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相关标准;油烟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中相关标准。检测试验废气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2#) (略) 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27米的排气筒(P4)排放;氨气、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相关标准;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相关标准限值;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天然气锅炉需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燃烧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27米的排气筒(P5)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4-2018)表2重 (略) 标准。 (略) 理站废气收集后,经“碱洗塔+水洗塔+生物滤池除臭塔”处理,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P6)排放;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中相关标准。 采取合理有效措施,使厂界颗粒物、氯化氢监控点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相关标准;厂界VOCs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相关标准;厂界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中相关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及生产设备 (略) ,采取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北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4类标准:≤70(昼)/55(夜)分贝,其余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65(昼)/55(夜)分贝。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 (略) 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安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检测实验室危废、实验室废气治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 (略) 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并按规定使用危险 (略) ,申报危险废物相关信息。蔬菜下脚料、废金属、肉类下脚料、豆渣、豆壳、骨渣、油脂、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废布袋、 (略) 理栅渣及污泥、检测实验室废食品样品、油炸废食用油、油烟净化器收集废油、异味治理废活性炭属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具备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运输、 (略) 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 (略) 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 (略) 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落实《报告表》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废气排气筒,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进行设置,设置便于采样、监 (略) ,在排气筒附 (略) 设置环保标志牌。 (八)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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