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6日,湖北省公 (略) 作出(2024)鄂102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湖北豆 (略) (以下简称“豆源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4月1日指定湖北荆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湖北国亚律师事务 (略) 的管理人。
2024年7月5日,豆源泰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按照该方案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湖北豆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委托湖北 (略) (下称“本公司”) (略) 破产财产实施公 (略) 置,邀请意向买家参与公开竞买。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竞拍保证金:0.(略)元
起拍价:(略).00元
增价幅度:500元/次
序号 | 资产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略) 理站 | ㎡ | 约363.09 | 含附属设备 | |
2 | 锅炉 | (略).25-Y(Q) | 台 | 1 | |
3 | 地下水水过滤器 | 套 | 1 | ||
4 | 油罐 | 台 | 1 | ||
5 | 排风扇 | 1530型 | 台 | 2 | |
6 | 热水器 | 个 | 15 |
二、展示看样:
1.标的物以现状方式存放于湖北楚 (略) 厂区内(公安县杨家厂镇青吉工 (略) 18号),并于即日起 (略) 内展示,欢迎意向买家自行前往实地查看、了解财产状况。
2.展示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17:00止。
3.提供相关咨询,请于工作时间联系:
马朝娟(略),胡先生(略)。
三、拍卖安排:
本公司组织召开线上拍卖会, (略) 报名登记,并缴纳竞拍保证金,按时参加拍卖会,线上公开竞价,价高者得。具体安排如下: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17:00止。
2.报名方式:请联系马朝娟((略)), (略) 报名(http://**)。
3.报名登记:竞买申请需提交的资料如下(包含但不仅限于):
(1)企业授权法定代表人参与本次拍卖活动的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参加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网络竞买申请书》《标的展示记录》(本公告尾部附下载地址)。
以上竞买申请资料请按顺序编制后发送至*@*q.com(或发送至微信 (略) );工作人员将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核无误后请及时缴纳竞拍保证金。
4.竞拍保证金:竞买人按本公告规定缴纳竞拍保证金,已按规定足额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人,方可参加拍卖会参与竞买。
保证金收款账户为(请务必使用竞买人本人的银行账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并备注款项用途:“竞拍保证金”):
户 名:湖北 (略)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公安县支行
账 号:9420 0601 0056 9788 97
5.拍卖会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日上午9:30-10:30(延时除外)
6.拍卖会召开地点:
线上: (略) http://**
7.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员,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报名登记、缴纳竞拍保证金,并于拍卖会当日参与竞拍,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员参加拍卖的,应于开拍前至 (略) 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的申请和有效证明,资格经依法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特别说明
(一)拍卖标的
1.拍卖标的中的实物财产均存放于湖北楚 (略) 厂区内(公安县杨家厂镇青吉工 (略) 18号),竞买人需提前自行到现场实地查看标的物现状,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竞买人/买受人对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的及未知的瑕疵、缺陷、故障、质量、数量问题等作了全面认可和接受。
2.本次拍卖标的物仅以现状拍卖,标的物的功能、质量、数量等,均以竞买人提货交付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本公司提供的标的物图片、对标的物所作的描述和说明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请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3.管理人、本公司不提供任何质保、保修等服务,不对标的物存在的瑕疵、缺陷、故障、质量、数量问题等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对标的物作任何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二)价款支付
1.参加拍卖前, (略) 缴纳竞拍保证金(金额详见附件标的清单中的表述)。
2.拍卖成交后,该竞买人(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 (略) (地址:湖北省公安县孱陵大道80号电信大楼7楼)签署书面《拍卖成交确认书》,拒不签署的,该竞买人(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由管理人没收,不予退还,管理人、本公司还将依法追究买受人的法律责任。
3.拍卖成交后,该竞买人(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日内向管理人付清成交价款。该竞买人(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冲抵应缴纳的拍卖佣金,如有不足,则由该竞买人(买受人)向本公司补足;如有剩余,则由本公司将剩余部分无息退还该竞买人(买受人)。
除成交价款外,买受人还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日内按成交价的3%向本公司支付拍卖佣金; (略) 收费标准(成交价的0.15%)自行线上支付( (略) 收取)。
成交价款应当付至下列收款账户(请务必使用竞买人本人的银行账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并备注款项用途“竞买成交款”):
户 名:湖北豆 (略) 管理人
开户行:建设银行公安建设支行
账 号:4205 0162 6922 0000 0647
拍卖佣金应当付至下列收款账户(请务必使用竞买人本人的银行账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并备注款项用途“拍卖佣金”):
户 名:湖北 (略)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公安县支行
账 号:9420 0601 0056 9788 97
4.竞买未成交的,本公司将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
5.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买受人逾期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视为竞买人/买受人自愿放弃该成交财产,管理人有权将该成交财 (略) 置,竞买人/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和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均不予退还,用于赔偿管理人的损失和支付管理人其他费用(已缴 (略) 所有),由此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均由竞买人/买受人承担,此外,竞买人/买受人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等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三)提货交付
1.标的物如需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或者 (略) 理的,由买受人负责办理,并承担一切相关的税、费,管理人、本公司提供配合、协助。
2.对于标的物中的车辆、注册商标等财产,是否存在交通 (略) 理、是否存在应缴费用、是否可以办理年检手续、是否可以投保车辆保险、是否可以转移登记、是否可以正常报废、是否存在对买受人的资质限制等,由竞买人提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相关的风险和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买受人应当在成交价款 (略) 软件使用费全部付清之日起3日内到湖北楚 (略) 厂区内办理成交财产的提货交付手续,并将成交 (略) 厂区。
4.买受人负责办理成交财产的拆卸、起吊、搬运、装载、运输、维修、检验、保险等事务,并自行承担提货交付过程中及后续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管理人、本公司提供必要的配合、协助。
5.买受人须服从管理人及标的物管理方必要的管理和安排,与标的管理方协商解决提货所需的水、电等事宜。买受人如须进行明火、电焊、气割等特殊作业的,须委派有专业资质的人员施工,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6.买受人在提货作业期间,不得 (略) 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和其他财产等,包括屋顶钢结构、房屋支撑梁、门窗、电缆、电线、管道、照明设施、电闸开关、楼梯等,若因买受人或买受人雇佣的人员的行为造成上述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其他财产等发生损坏的,买受人须自行将其恢复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
7.拍卖成交并付清成交价款 (略) 软件使用费后,买受人未按期办妥成交财产的提货交付手续并将成交财产转移出湖北楚 (略) 厂区范围的,每逾期一天,买受人应向管理人支付成交价款总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超过7天仍未完成财产转移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放弃该成交财产,管理人有权将该成交财 (略) 置,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和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均不予退还(已缴 (略) 所有),用于赔偿管理人的损失和支付管理人其他费用,由此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8.自成交财产被交接给买受人之日起,该财产的损毁、灭失等风险和责任,以及与该财产相关的交通违法、意外事故等一切风险和责任均全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并负责赔偿,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五、其他
1.竞买人应当按照公告规定依法有序参加竞拍,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实施恶意串标等行为,一经发现,将没收其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等,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公告内容,由湖北 (略) 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管理人、本公司负责作出相关决定。
湖北 (略)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