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山东省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19〕129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福田东区13号楼地块位于 (略) (略) 青云街道福田东区小区东侧,地块中心坐标为(117.*°,35.*°),占地面积8788m2(约13.18亩)。
调查地块东侧 (略) ,南侧为山水文园北区,西侧为福田东区12号楼,北侧为刘家庄小区。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主要为城镇住宅用地),其中地块内建筑于2015年左右拆除,2018年底开挖地基,2020年9月开始建设,2023年6月建设完成。
2020年12月20日和2021年2月23日,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对 (略) 擅自开工建设进行处罚,被处罚单位分别于2021年1月14日和2021年2月26日缴纳罚款。
调查地块土地利用性质为农用地,已建设福田东区13号楼、地下车库出入口等建筑设施,用地性质拟变更为居住用地。
根据现场踏勘、调查资料分析,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未发现可能存在影响的污染源,本地块土壤中快速检测结果与对照点相比,可知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再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单位名称: (略)
联系人:马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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