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超越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安徽超越 (略) 危险废物刚性结构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2205-*-04-05-*)和南谯区分局预审意见收悉。经组织专家技术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该项 (略) (略) 南谯区沙河镇油坊村,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0万元,项目占地约89亩,主要新建刚性结构填埋场一座,配套建设危废暂存库、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及其他相关公辅设施。建成后总库容20.4万方,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库容约6.4万方、二期库容约6.8万方、三期库容约7.2万方。填埋场设计使用年限约10年,形成年处置危险废物20000m3(约32000t)的能力。
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总量控制方案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你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按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本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工程设计,采用先进的工艺,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储存、转运、生产过程采用全密闭或负压收集处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填埋库区废气经管道收集、危废暂存库负压收集后通过碱喷淋+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吸附设施的技术性能、运行工况必须符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要求。颗粒物、非*烷总烃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及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要求。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污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初期雨水经管网先排入初期雨水池,再与渗滤液、冲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一 (略) 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入场填埋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有关规定。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废活性炭、 (略) 现有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合理处置。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项目新建一个3050m3事故应急池和1个2900m3初期雨水池,收集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落实事故水自动截断、收集措施,初期雨水自动截断、切换措施,确保事故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初期雨水不排入雨水管网。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中对刚性填埋场的建设规范要求,填埋库区、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以及废水排放管道等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7、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项目施工期要加强扬尘治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标准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废弃物等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8、按《报告书》要求, (略) 现有厂区空地进行建设, (略) 现有工程环境防护距离执行,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在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9、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10、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南谯区分局按照《 (略) 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环保“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项目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