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略) 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 (略) )和《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国土资发〔2017〕 (略) )有关要求,市自然 (略) 委托冯起才等5位专家对1、醉美龙江 (略) 景区连接线工程金 (略) 土地复垦方案;2、醉美龙江 (略) 同江市景区连接线工程(同江市202 (略) (略) 工程)新民至粮 (略) 项目土地复垦方案;3、醉美龙江 (略) 同江市景区连接线( (略) )工程临 (略) 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佳木斯市自然 (略) 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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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最美龙江331专家评审
佳木斯市自然 (略)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