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经济开发区
开发区 (略) 道路提升工程
答疑文件(第二次)
各投标单位:
招标文件第9.1.2条特殊说明第(1)款修改为:“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须知第9.1.1款第(7)项所需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略) 经济开发区
开发区 (略) 道路提升工程
答疑文件(第二次)
各投标单位:
招标文件第9.1.2条特殊说明第(1)款修改为:“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须知第9.1.1款第(7)项所需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开通VIP·畅看最新项目全文信息
剩余会员时长将自动延长
扫描添加客服微信
暂无历史邮箱
使用微信扫一扫关注
“销邦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