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生态环境局宽甸分局2024年1月22日拟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2日-2024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传真:0415-*
通讯地址:宽甸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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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略) 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 宽甸满族自治县城南产业园区A 路南侧 | (略) | (略) 环 (略) | 建设1条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年生产商品混凝土3 万m3,项目总占地 11797m2,总建筑面积约为3900m2。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 | 1、废气:物料搅拌及进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和DA002排放;水泥仓筒、粉煤灰仓通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仓顶排放口排放 。2、污水:车辆及搅拌机清洗废水,经厂区内污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宽甸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置于车间内等措施,位于园区内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4、固废:除尘器产生的收尘灰回用于生产。5、危险废物:设备维修产生废润滑油属于危废暂存于厂区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