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雄 (略) 重大变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2月05日至2024年02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雄 (略) 重大变动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金湾区 (略) 金湾区三灶镇金湖路57号大型中型小型加工车间B区及金湖路59号二排三档空地 |
建设单位 | (略) 雄 (略) |
项目概况 | 变动后,本项目年产水洗砂5.4万吨,混凝土预制结构件2万立方米,具体变化情况详见报告表。 |
环评机构 | 广东华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叉车和铲车清洗废水、洗砂废水。本项目配料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降尘用水全部蒸发,不外排。叉车和铲车清洗废水、洗砂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气:原料装卸运输、堆场扬尘,水泥罐呼吸粉尘,给料输送粉尘,破碎筛分粉尘,混合搅拌粉尘;焊锡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噪声:设备运行噪声。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废钢筋、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清扫粉尘、沉淀池沉渣等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2024年1月18日至1月24 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