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政和县石屯客运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政和县石屯镇人民政府 | ||
(略) 域 | 政和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4日 17:1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政和县直街14号2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28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政和县直街14号2层 | ||
预算金额 | ¥2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宋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政和县石屯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政和县石屯镇中昌街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宋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政和县直街14号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宋 * |
项目概况
政和县石屯客运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和县直街14号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HL-招(2024-015)
项目名称:政和县石屯客运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政和县石屯客运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 1.00 | *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5日 至 2024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和县直街14号2层
方式:现场报名,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磋商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和县直街14号2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和县直街14号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政和县石屯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政和县石屯镇中昌街1号
联系方式: 宋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政和县直街14号2层
联系方式:小宋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宋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