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 ·司法局立法审查系统及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使用CA锁报名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1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DYHT2023-ZB-004
项目名称: (略) ·司法局立法审查系统及硬件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立法审查系统及硬件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7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760,000.00 | 7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立法审查系统及硬件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14〕185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立法审查系统及硬件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2022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供应商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 (略) 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日前近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日前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发售期至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及提供书面信用承诺函; (7)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9)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04日 至 2023年12月08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使用CA锁报名后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三 厅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三 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向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采购文件(*.SXSZF)。
注意事项: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及线上不见面开标”采购模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并在规定的响应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纸质版存档响应文件递交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
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媒介上发布。
说明: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如所投本项目的供应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应按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司法局
地址: (略) 宝塔区桥沟街道中环大道17号
联系方式:0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鼎源 (略)
地址: (略) 宝塔区新城街道创新大厦20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陕西鼎源 (略)
2023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