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申线(嘉兴段)三级航道改造工程土建施工第TJ02标段项目已于2023年8月15日公开开标,并于2023年8月16~17日进行了评标,现将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至8月2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09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九部委23号令)办理。
综合监督部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略) 人民政府1号楼
邮 编:*
电 话:0571-*
投诉受理部门: (略) 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西湖区曙光路140号
邮 编:*
电 话:0571-*
(略) 交通运输厅
地 址: (略) 梅花碑4号
邮 编:*
电 话:0571-*
招标人: (略) 港航 (略)
地 址: (略) 南湖区中山东路1005号
邮政编码:*
电 话:0573-*
(略) 港航 (略)
2023年8月21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名称:杭申线(嘉兴段)三级航道改造工程土建施工第TJ02标段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称 | 评标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项目经理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安全负责人 | 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情况 | 综合得分 | 排序 | |
姓名 | 建造师证书及编号 | 姓名 | 姓名 | ||||||
中 (略) (联合体牵头人)、东栋 (略) (联合体成员) | * | 912 | 姜聪宇 | 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沪*9 | 齐计国 | 章玲能 | 使用 | 98.11 | 第一名 |
备注:1.质量要求:航道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均为合格;桥梁及接线工程为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2.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零死亡”。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标段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
第TJ02标段 | 嘉善大江 (略) | 疏浚工程量不满足业绩最低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专业不满足最低要求。 | 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4)的规定,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6)的规定 | 已核实 |
中标候选人相关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在投标文件 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一、资格条件业绩 | ||||||
中 (略) (联合体牵头人) | 芜申运河荆山河至三里埂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部分)01标 | (略) 港航 (略) | 交工时间为 2016 年12 月 31 日,本工程航道建设标准为Ⅲ级, 包含 3 段新建护岸 3880 米以及南岸老堤段 1 段防护堤岸, 工程*上挖土方158 万方,水下疏浚方约 140 万方,承担施工工作 | 《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交工验收证书、业主证明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项目经理(姜聪宇) | 芜申运河荆山河至三里埂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部分)01标 | (略) 港航 (略) | 交工时间为 2016 年12 月 31 日,本工程航道建设标准为Ⅲ级, 包含 3 段新建护岸 3880 米以及南岸老堤段 1 段防护堤岸, 工程*上挖土方158 万方,水下疏浚方约 140 万方,担任项目副经理 | 《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交工验收证书、业主证明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二、评分业绩 | ||||||
中 (略) (联合体牵头人) | 长江干线武汉至安庆段6米水深航道整治工程 | 长江航道局 | 交工时间为 2021 年2 月 28 日,本工程航道建设标准为I级,对 8336米已建护岸进行加固,2591 米已建护岸进行抛石加固处理,承担施工工作 | 《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交工验收证书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东栋 (略) (联合体成员) | 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杭州段(新开挖航道段)黄家门桥第TJ 标段 | (略) 龙舟 (略) | 交工时间为 2023 年02 月 22 日,黄家门桥上跨京杭运河二通道(Ⅲ级航道),承担施工工作 | 《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交工验收证书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合同段:杭申线(嘉兴段)三级航道改造工程土建施工第TJ02标段
开评标时间:2023年8月15日~17日
招标人名称: (略) 港航 (略) (盖章) | |||
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电子招标无须签字 | |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 | ||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否决投标的 | 无 | ||
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 | |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 | ||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 | ||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 (略)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