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郯城县 (略) 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
| (略) 郯城县城区 | | * |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陈峰 |
| 16500 | | 10 |
| 2024-12-01 |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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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主要实施 (略) 政道路、管网建设及窑上干渠综合治理提升。市政道路、管网项目全长5.27km。其中:栗林路(开阳路至沭河滨河路)长度1.60km,道路红线30m,道路断面为:车行道19m,两侧各3m绿化带、2.5m人行道;开阳路北延(师郯路至栗林路)长度0.47km,道路红线30m,道路断面为:车行道19m,两侧各3m绿化带、2.5m人行道;采莲湖路北延(师郯路至栗林路)长度0.46km,道路红线30m,道路断面为:车行道19m,两侧各3m绿化带、2.5m人行道;衡山路(郯东路至郯子路)0.52km,道路红线30m,道路断面为:车行道15m,两侧各3m绿化带、4.5m人行道;围带河堤顶路1.52km,道路红线10m,道路断面为:主路面8m,两侧各1m路肩;师郯路西延绿化提升,长度1.60km,绿化带、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38米;柳沟河郯国古城段管网建设工程,长度0.70km,管径DN1800。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地下管廊工程、排水工程、路基路面工程、绿化工程、人行道铺装工程、道路亮化工程及交通设施工程等。窑上干渠综合治理提升项目全长9km,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清理工程、污水管网工程、生态护岸、生态步道工程、绿化工程、护栏安装工程、道路亮化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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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措施: 对施工材料进行覆盖及喷雾减少扬尘对弃土表面洒上一些水,防止扬尘。 |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生活 (略) 污水管道 |
| 环保措施: 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应按县城管大队的要求,运至建筑垃圾场。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将大部分用于回填地基,剩余部分用于场区植被绿化用土,其余外运。为防止外运过程中沿途遗撒及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弃土应尽可能用于本项目内部绿化用土。 |
|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6:00)施工,错时作业,居民集中路段施工应安排在白天,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分路段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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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