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新世捷矿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6月21日,铁岭 (略) 根据铁岭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略)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环保竣工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铁岭 (略) 位于铁岭县李千户镇金家沟村西南约1.5km,行政区划隶属于李千户镇管辖。铁岭 (略) 于2015年在铁岭县李千户镇金家沟村西南 1.5 公里处建设采石场,矿区面积为 0.0378km2,主要开采建筑用白云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挖掘机装运矿岩、推土机排弃废土的剥采工艺。该矿原有项目于2018年2月22日由铁岭县自然资源局颁发采矿许可证(证号:C**),有效期至2020年2月22日,本项目改扩建后,方可重新办理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白云岩,
项目采区面积0.0378km2,开采规模为20.0万m3/年,碎石加工粒径:0.05mm-0.1mm。通过增加项目运行时间以扩大产能,年运营时间由原来的100天调整为300天,矿山扩建后开采面积、开采深度及使用设备型号及数量均未发生变化,对破碎及筛分工段进行封闭厂房建设,并完善各产尘点的收尘设施建设,减少破碎筛分工段无组织粉尘排放,改扩建完成生产规模由原来的4.0万m3/a调整为20.0万m3/a。总投资247.8万元。
企业生产员工30人。每天1班,每班8小时,每年3月份开始运营,12月份结束,年工作天数为300天(冬季不生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5月建设单位委托辽宁中咨 (略) 编制完成《铁岭 (略) 新建除尘设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20年7月22日,铁岭县环境保护局以铁县环审函【2020】047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审批进行批复。
2021年4月,建设单位委托沈阳裕弘 (略) 编制完成《铁岭 (略) 扩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21年4月28日,铁岭县环保局以铁县环审函[2021]030号文对该项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审批。
202 (略) 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略) 委托辽宁研继环境 (略) 进行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该公司近三年无信访投诉。项目运行至今,运营情况良好。
(三)投资情况
该项目的总投资为247.8万元,环保投资为115.7万元,占总投资的46.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环境保护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未建设成品库,成品不贮存。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表土剥离粉尘、凿岩钻孔粉尘、爆破废气、采装粉尘、破碎和筛分粉尘、输送带粉尘、堆料场、临时堆土产生的扬尘、道路运输扬尘、燃油设备废气、汽车尾气。
(1)表土剥离粉尘采用洒水抑尘方式处理,经湿法喷淋降尘后除尘效率约为76.1%;(2)凿岩钻孔粉尘采用洒水抑尘方式处理,经湿法喷淋降尘后除尘效率约为76.1%;(3)爆破废气通过采用合理的炮孔网度和微差爆破以减少颗粒物产生量,并采用向预爆区洒水、钻孔注水等措施人为地提高矿石湿度,爆破后开启洒水装置进行洒水降尘,爆破颗粒物量可减少约70%;(4)采装粉尘采用洒水降尘,控制效率为76.1%;(5)破碎和筛分粉尘,在破碎、筛分、皮带输送、卸料时均会产生粉尘。破碎和筛分前对矿石采取喷淋洒水措施,增大物料含水率,可大大抑制矿石加工颗粒物的产生量,喷淋洒水措施抑尘效果可达70%。本项目一级破碎、二级破碎筛分通过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器方式处理(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后经不低于15m的排气筒实现高空排放,破碎机风量为4000m3/h,筛分机风量为7000m3/h;(6)输送带粉尘经落料上堆过程设置喷淋设施,可有效降低颗粒物约75%;(7)堆料场、临时排土场经过喷淋洒水并覆盖防尘网,除尘效率可达70%。(8)道路运输扬尘通过洒水降尘措施,综合降尘效率可达 80%。
(二)噪声:项目投入日常使用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同时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因此本项目设备噪声经阻隔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采剥过程中产生的剥离表土及废石,破碎筛废气收集的粉尘,沉淀池产生的污泥,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均属于一般固体废弃物;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本项目废石产生量为68096t/a,废石暂存废石场并及时用于回填场地。剥离表土产生量为21280t/a,暂存排土场用于日后复垦。
项目破碎筛分布袋式除尘器年收集粉尘106.65t/a,除尘器处理收集到的粉尘主要为石粉,外售综合利用。
沉淀池污泥:洗车设施沉淀池产生的污泥,与剥离表土暂存于排土场,用于日后的复垦。
本次改扩建后不新增人员,职工生活垃圾按照每人每天产生量为0.5kg,年运行时间由200天增加至300天,则生活垃圾年产量为4.5t/a(增加量为1.5t/a)。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年产量约为0.08t/a,暂存于现有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废水:本项目生产用水全部自然蒸发,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后回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监测期间,该企业生产正常,生产负荷达到82%以上,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2、通过验收监测依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车间排气筒中废气及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符合标准要求。
3、依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限值,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开采时剥离表土、废石、布袋收尘灰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剥离表土及废石,剥离表土统一收集后暂存于排土场,排土场位置选择在矿区的凹陷区,推平压实覆土植树;废石暂存废石场并及时充填采空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收尘灰,作为产品外售;维修产生的废机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实施后,周边环境无较大变化,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果,项目基本满足环评及批复中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该项目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企业以后环保工作方向:
1、补充修建挡土墙及排水沟。
2、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建立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及环保档案工作。
3、定期维护环保设施,做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4、加强料场、堆场的日常监管,及时使用苫布苫盖,确保无组织排放粉尘达标排放。
5、按《固废法》要求,企业应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工作。
铁岭 (略)
2021年7月18日
2021.6.11铁岭 (略) 建设项目验收报告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