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环评﹝2022﹞29号
湖南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 5500 万发电子雷管控制模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湖南 (略) 位于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D栋二楼,租用面积2343.64平方米,拟投资8000万元建设“年产 5500 万发电子雷管控制模块建设项目”。公司租用的厂房设置如下:STM车间位于车间中部,主要用于锡膏印刷、贴片、焊接等工序;组装车间位于车间北部,主要用于支架安装、压焊、注塑等工序;仓库位于车间西南角;办公室、会议室位于车间东南侧;其他公用工程均依托园区。项目以电子雷管PCB板、电子元器件等为原料,经锡膏印刷、检测、贴片、回流焊、AOI 检测与功能测试、二次锡膏印刷、支架安装、压焊机压焊、焊接、低压注塑、成品检测、包装等工序,生产电子雷管控制模块。项目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 (略) 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境保护方面分析, (略) 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运营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经西侧排入武 (略) 政雨水排放系统;员工不在厂区食宿,办公区域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依托)预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管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VOCs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标准要求。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气由3个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一并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外排,其中回流焊炉自带滤网+活性炭预处理设施,焊接区域的集气罩收集装置管道内设置滤网预处理颗粒物,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排放的VOCs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做好危险废物的分区贮存,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库,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废锡膏、含尘松香、废锡渣收集后定期返回给供应厂商;废包装材料、废滤网收集后外售;废边角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合格产品、废活性炭、废矿物油为危险废物,收集并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建设活动。
四、建设单位应在本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须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自行组织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监测和信息公开。
经办人:许峰 2022年12月29日
抄送: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