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24年6月21日——2024年6月25日)
项 目 名 称 | 2024年梁平区星桥镇高都村集中供水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采 购 人 | (略) 梁平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 | ||
采购代理机构 | 重庆 (略) | * | |||
2024年梁平区星桥镇高都村集中供水工程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略)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蜀信 (略)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略) | ||||
拟 中 标 人 | (略) | 投标报价(元) | *.92 | ||
工商注册号 | *84X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略) 梁平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3-* | ||
招标人: (略) 梁平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2024年6月20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 (略) 2024年6月20日(单位公章)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作出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或者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业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 (略) 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