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委托寿县城 (略) 实施寿县洪小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一期)项目建设。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经县城 (略) 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招商 (略) 会投资方,现就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商范围
(一)项目建设范围
本项目位于淮南市寿县洪小河,涉及安丰镇、隐贤镇、张李乡3个乡镇,建设范围包括对洪小河( (略) 至南新庄段)进行清淤疏浚、河道防护、堤防加固、新建 (略) 、新建5 (略) 理工程等。
(二)项目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洪小河( (略) 至南新庄段) *** km范围内进行清淤疏浚;
2、河道防护工程 *** km,包括生态护坡工程、生态缓冲带工程、带状防护绿化工程等;
3、右岸堤防加固工程,包括堤防加固、生态砌块护坡工程等;
4、新建 (略) 8.65km;
5、新建5 (略) 理工程(包含管网)。
(建设过程中发生调整以最终设计为准)
(三)资金来源
项目 (略) 会投资方全额投资。
二、合作方式
(一)合作方式:社会投资方取得投资资格后,与寿县城 (略) 签订《项目开发协议》,在县政府的指导下, (略) 门配合,实施项目建设。
(二)实施要求:社会投资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负责项目立项、可研等批文的获取;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取得验收合格的相关材料。
(三)投资回报方式: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项目要求
社会投资方需在项目限定工期内完成寿县洪小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项目建设。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且经营范围需有以下内容:河道采砂;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装卸搬运等;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社会投资方无不良信誉记录和违法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与投资相适应的融资和运作能力;
(五)无行贿犯罪记录(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在注册 (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查询,若该系统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六)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资申请人不允许参与本次招商。
五、评审方式
招商人组织评审小组对投资申请人的投资申请文件当场开封进行资格审查,其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与综合评分环节。
若只有一个投资申请人报名且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经谈判达成一致的,则该投资申请人即为中选人;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申请人报名且同时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的,县城 (略) (略) 门组成评审小组,实行100分制计分办法,以“得分最高”的社会投资方确定为中选人。由招商人向中选人签发项目中选通知书。
六、招商保证金
投资申请人须在2022年8月22日17:30时前缴纳项目招商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允许使用商业保函),通过投资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招商人指定账户,户名:寿县城 (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寿县支行,账号: *** *** ,转账备注:项目名称。公开招商评审结束后,确定为中选企业的,招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确定为中选企业的招商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报名资料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19日-2022年8月23日,8:00-11:3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寿县宾阳大厦A座25楼。
(三)资料领取:在规定时间内已缴纳招商保证金的竞标人方可领取招商文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寿县 (略) 。
八、投资申请文件递交
(一)投资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8月23日17时30分。
(二)投资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寿县宾阳大厦A座25楼。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四)招商人不接受电话、口头及邮寄报名,逾期报名或递交资料无效。
九、招商合同签订
中选的投资方,在2个工作日内与寿县城 (略) 签订《项目开发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寿县城 (略) 签订协议的,视为中选人放弃资格,其招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商人另行招商。
十、项目招商说明
招商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答疑会。
十一、联系方式
招商人:寿县城 (略)
地址:寿县宾阳大厦A座25楼。
联系人:邸维全
联系电话: ***
寿县城 (略)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