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中心城区新寨坡棚户区改造项目场地土地污染状况调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当中心城区新寨坡棚户区改造项目场地土地污染状况调查已由 贵阳泉丰 (略) 委托贵州迅 (略) 进行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乌当区
2.2 项目规模: (略) 乌当中心城区新寨坡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地 (略) 乌当区,场地规划红线内面积为79768.1㎡,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06°45"48.39”,北纬26°37’34.33"。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城镇村居住用地和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3 服务期:45个工作日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磋商、答疑及澄清文件等所包含的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审计的2022年财务报告或2024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3.1.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及2023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1.8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02 月 07 日09时00分至2024年 02 月 19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q.com,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交款到代理机构支付宝账号(*),招标代理在收到上述信息和费用后,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到报名单位的邮箱。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02 月 21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贵州迅 (略) ( (略) 南明区蟠桃宫蟠桃大厦18楼会议室)。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7. 其他:/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贵阳泉丰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迅 (略) |
地址: | (略) 乌当区 | 地址: | (略) 南明区蟠桃宫蟠桃大厦18楼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孙工 | 联系人: | 杨顺雪 |
电话: | / | 电话: | / |
手机号码: | 0851-* | 手机号码: | * |
传真: | /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