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原县国土资源局向抱由镇政府核发东坊村1#、4#安置点不动产使用权证,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2017年6月9日,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因实际建设中1#安置点0.29亩边角地部分、4#安置点12.32亩边角地部分超出用地红线,造成未能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办理施工许可证。及2#安置点现已建安置房51栋,截止目前2#安置点边角地5.01亩用地范围未办理农转用及供地手续。为确保抱由镇东坊村搬迁安置项目按要求完成整改,经套合抱由镇控规、国空三区三线,及综合考虑控规用地界限情况、开发边界情况及纳入边角地情况后,我局拟启动抱由镇东坊村1#、2#、4#安置点工程项目地块经济指标论证程序,对该项目地块整体进行优化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
一、拟论证内容
东坊村1#、2#、4#安置点工程项目地块范围179.94亩,经查《乐东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该地块范围涉及后备林地2.44亩、基本农田24.67亩、乡村建设用地130.7亩、一般耕地14.10亩、园地8.04亩。经查《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成果》该地块范围占用城镇开发边界179.94亩。经查《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范围涉及公园绿地1.878亩、村庄建设用地18.876亩、二类居住用地130.608亩、农林用地25.1895亩、城市道路用地0.4185亩。由于部分用地性质与实际用地需求不符,因此需重新拟定该地块用地规划条件。
二、公告时间
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8日(共7天)
三、公告方式
网上公告:乐东黎族自治县政府网站(http://**);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
四、意见反馈方式
凡是与本项目变更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在本公告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乐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室申报,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电子邮件请发送到:*@*q.com;书面意见请 (略) 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尖峰路1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室,邮政编码:*,咨询电话:0898-*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