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柘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柘林镇商业街外立面风貌管控工程建设方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居民人居生活质量,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建设,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因此,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的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2401-*-20-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饶平县 (略) 场至内里三角点。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房屋立面改造提升约1300m,文化墙面优化提升,港仔头池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45元,其中:工程费*.37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08元。项目建设 (略) “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柘林镇自筹解决。
七、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
八、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