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22 16:58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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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5-22
-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2023-00276
- 责任部门:
九发改社会字〔2023〕218号
关于九江市第七中学建设校史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教育局:
报来《关于申请< (略) 第七中学建设校史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九教字〔2023〕2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投资项目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评审。
为传承该校校园文化,提升文化软实力,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 (略) 第七中学建设校史馆工程(项目代码:2304-*-04-0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 (略) 第七中学。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浔阳区长虹北支路26号。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总改造面积约3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校史馆,包括顶棚装修、墙面簇新、地面铺贴、强弱电改造,门窗、移动展板、空调安装及设备购置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三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为116.16万元; (略) 本级教育附加。
六、招标事项:请依法依规执行。
七、其他要求: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按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八、调整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安全生产事项: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批复时效: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统计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