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来《关于申请核准潮州市北关村、陈桥村给水管道改造工程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贯 (略) 委、市政府关于继续降 (略) 漏损率的工作要求,进一 (略) (略) 漏损率,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略) 供水的高质量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潮州市北关村、陈桥村给水管道改造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405-*-04-01-*)。
项目单位: (略)
项目单位的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为广东 (略) 占股51%, (略) (略) 占股49%。
二、项目建设 (略) 湘桥区北关村、陈桥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废弃北关村和陈桥村原有老旧的供水管道,新建 *给水管共约204.22Km,户表改造总数约3505户,新建消火栓约135座。
四、项目总投资3774.60 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774.*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100%。
五、项目建设过程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落实好相关节能措施。
六、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 (略) 湘桥区自然资源局《复函》。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的《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 请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妥相应的行政许可手续,方可开工建设。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