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 33号)和《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规程>的通知》(鲁卫医字〔2023〕3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依法予以撤销其诊所备案特此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任城许冲口腔诊所
机构登记号:PDY*D2202
机构地址: (略) (略) 东五 (略) 商业房S2-21
机构主要负责人:许冲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请 (略) 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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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