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察布查尔县 (略) 烘干塔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建设单位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 * 号, * 年10月1日)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略) 办法》(国环规环评[ * ]4号, * 年11月22日)等相关规定委托新疆 (略) 对本项目的竣工 (略) 了验收监测工作。为充分了解察布查尔锡伯自 (略) 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略) 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
2、验收意见
一、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察布查尔锡伯自 (略)
公示内容:察布查尔县 (略) 烘干塔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
建设地点:新疆伊犁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爱新舍里镇物流园区南环路4#地
联系人:陈雪枚
联系方式: ***
邮编: ***
传真:/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验收监测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验收监测单位将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