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黎诚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汉源县山冒顶农业产业融合示范项目分期实施的请示》(汉黎诚文〔2024〕12号)收悉。按照会议议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分期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期配 (略) 工程,包括建设示范 (略) 8公里、标识标牌及其配套设施等,项目估算投资(略)元。
第二期灌溉和排水工程,包括配套智慧农业系统及其配套设施等,项目估算投资(略)元。
第三期土壤准备工程,包括打造生态农业融合示范基地(略)亩及相关设施等,其中生态农园 5000 亩、科技农园 1500 亩、休闲农园5000 亩、农产品体验园 3500 亩,项目估算投资为(略)元。
汉源县黎诚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汉源县山冒顶农业产业融合示范项目分期实施的请示》(汉黎诚文〔2024〕12号)收悉。按照会议议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分期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期配 (略) 工程,包括建设示范 (略) 8公里、标识标牌及其配套设施等,项目估算投资(略)元。
第二期灌溉和排水工程,包括配套智慧农业系统及其配套设施等,项目估算投资(略)元。
第三期土壤准备工程,包括打造生态农业融合示范基地(略)亩及相关设施等,其中生态农园 5000 亩、科技农园 1500 亩、休闲农园5000 亩、农产品体验园 3500 亩,项目估算投资为(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