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
报来《关于包河文化陵园2024年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立项的申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予以函复。
一、原则同意包河文化陵园2024年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立项。
二、本项 (略) (略) (略) (略) 交口东南角,涉及室外铺装约3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对陵园主馆 (略) 、花坛等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涉及室外铺装、墙体加固修复、绿植损坏修复、应急照明安装等。
三、总投资约(略)元,所需 (略) 财政(预备费)保障。
四、 (略) (略) (略) 作为项目法人要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项目管理。
五、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进一步完善前期工作,按规定程序办理自规、环保、水土保持、信息化论证等相关审批手续,并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设计单位,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优化建设工程方案,降低工程造价,待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本项目编码:2410-(略)-04-05-(略)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1日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