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河区对2024年中央、自治区扶持发展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公示
按 (略) 两级关于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相关工作要求,在镇村两级认真谋划、镇党委会研究上报、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评审, (略) 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确定了2024年中央、自治区扶持东河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3个,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名单
1.河东镇陈户窑子村达通汽车服务驿站升级改造项目
2.河东镇上古城湾村仓储库房新建项目
3.沙尔沁镇什大股村体感实训中心项目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5月28日—6月2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信、电话等形式向区委组织部、区农牧局反应公示村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区级相关部门将对反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及反映的问题严格保密。
受理地点:区委组织部组织二室(党政大楼618室)
受理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0472-*
(略) 东河区委组织部 东河区农牧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