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略) 年产1.8亿块煤矸石、锂云母烧结砖空心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年产1.8亿块煤矸石、锂云母烧结砖空心砖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0日
项目概况:项目选 (略) 潘集区古沟回族乡古沟村。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利用现有厂区和生产厂房,购置喂料机、码垛机、破碎机等相关生产设备,新增锂云母替代部分煤矸石制砖,改建后全厂产能不变,新增产品锂云母烧结砖空心砖,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8亿块煤矸石、锂云母烧结砖空心砖的生产规模。
本项 (略) 潘集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309-*-07-02-*,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输送、储存过程采用全密闭或负压收集处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隧道窑废气经“双碱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系统”处理后废气依托现有1根3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破碎、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窑车清扫废气经密闭集气管道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依托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2台对辊机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05、DA006)排放。各物料运输环节密闭,厂房密闭,出入口设置软帘,生产车间设置喷雾抑尘,严禁露天投料、堆放。各类废气排放按《报告表》中所列的各项标准和要求限值执行。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脱硫废水和湿电除尘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机油桶,废片碱袋,分类后的废含油抹布、手套。项目依托厂区现有一座10㎡危废暂存间。强化危险废物的暂存和管理,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品、废砖坯、除尘脱硫系统沉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品、废砖坯回用于生产;除尘脱硫系统沉渣经收集后外售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结合环评文件相关内容,对危废暂存间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严格落实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等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六)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结合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点,及时修编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依法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的次生环境影响程度可控。
(七)在线监测设施。按照国家《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对隧道窑废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等主要因子)进行在线监测,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及视频监 (略) 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联系方式:传真:0554-*电话:0554-*
联系地址: (略) 潘集区政务新区原政务中心三楼(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