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7--0056
X望直港镇人民政府,略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报名并投标。
招租人:X望直港镇人民政府
招租项目:
(1)项目地点:望直港镇金港大厦3楼。
(2)招租项目:略房屋经营权出租,建筑面积约为1000㎡(以实际面积为准)。
三、招租方式:略会公开招租。
四、租赁期限: 5年,略人实际交付时间算起。
五、承租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较好的经营信誉;
(3)略项目的经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报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承诺经营略,并做到依法、守约经营,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项目;
(3)房屋经营使用权不得擅自转租、转让;
(4)租赁期间不得无故停业、歇业;
(5)租赁期满后,所有投入设施、略拆除或无条件留存。
七、报名时间、地点与费用
(1)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月#日上午8:00--11:00
(2)报名地点:镇招标办(望直港略内)。
(3)报名费:200元/单位,概不退还。
八、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略办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材料:单位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九、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时间:2017年 11 月 23 日下午15:00
(2)投标地点:望直港略二楼会议室
十、标底价:标底价为50000元/每年。房屋租金每年递增10%。
十一、中标人在承包期间自负盈余,承担设计、装潢及二次消防、放映设施、水电、物业等各项费用。
十二、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付,第一年付二年租金压一年。第一年付款时间为中标日时间为准,以后每年付款时间为上年租赁期满时间为准。
十三、招标方式:采取有低价竞标方式,每标次以1000元或1000略竞价,最高竞价人为中标人。
十四、经报名时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参加投标会,投标时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现金),中标人抵冲中标款,中标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借故不签订合同(中标后当日内)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略,违约者无权干涉。
地 址:X望直港镇
联系人:曹红军 ## 马国 *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 11 月 13 日—2017年 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