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债务重组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拟与昆 (略) (债务人暨抵押人,以下简称“昆明福林堂”) (略) 207-209号1至3层及幸福巷6号房产抵押物进行执行和解,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权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9月20日,该债权总额为#万元,其中本金6,#元,欠息#万元。昆明福林 (略) ,抵押物为:昆明福林 (略) (略) 金马街 (略) 的仓储用地及 (略) 光华街、文庙直街、文明街、龙翔街、 (略) 、莲花池、 (略) 、 (略) 、 (略) (略) 商铺。
二、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我公司拟与昆明福林 (略) (略) 207-209号1至3层房产及幸福巷6号房产进行执行和解,执行和解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和解期限自2024年12月3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其中,在本次公告期限内缴纳不低于1,10 (略) 账户,2025年3月31日前支付不低于#元,2025年6月30日前支付完毕剩余和解款项。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公告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在此期间, (略) 置有异议或愿意出高价的买受人,可与我公司联系,如在此期间未征询到异议,我公司则与昆明福林堂进行上述抵押物的执行和解。
我公司仅配合办理相应解封、解押手续,后续过户及其他风险由买受人自担。
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一)国家公务员、 (略) 工作人员;(二)该 (略) 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略) ,担保 (略) ,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 (略) 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三、资产存在的瑕疵
(略) (略) 207-209号1至3层房产存在租赁,对应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预计过户将产生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缴纳土地增值税等税费。
(略) 幸福巷6号房产对应对应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预计过户将产生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缴纳土地增值税等税费; (略) 虽然为昆明福林堂占有使用,但是并非昆明福林堂名下抵押物,存在与所有权人置换使用的纠纷。
四、异议的受理
(一)对本 (略) 置有异议的第三人 (略) 提出异议。该异议原则上应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佐证,经我公司审议认为异议成立的,终 (略) 置活动。因情况紧急,异议人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先行提出异议,但应在提出 (略) 提供书面材料。
(二)公告期内,愿更高价购买标的买受人,应在提出异议的同时缴纳不低于110 (略) 指定账户,我公司将对标的资产进行研判并重 (略) 置方案,处置时间另行通知。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 (略) 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扰征询或异议及其他干 (略) 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五、受理公示项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董先生,联系电话:087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桂先生,联系电话:0871-#;谭先生,联系电话:0871—#。
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