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2019 年 1 月 1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用途变 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湖南 (略) 接受凤凰县 (略) 委托,对凤凰县思源实验中学东侧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地块四至范围为:思源实验中学以东、 (略) 小区以南、翰林一品小区以西、S263以北。
根据相关要求,现对凤凰县思源幼儿园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报告名称:凤凰县思源幼儿园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内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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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凤凰县思源幼儿园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报告.docx ***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