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7月6日我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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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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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宏大爆破 (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生产点年产36000吨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地面站(现场混装车16台)扩能项目 | 吉木萨尔县宏大爆破 (略) 新疆宝明地面站厂区内 | 新疆 (略) | 新疆 (略) | 2023-7-6 |
2 | (略) (略) 170t/h干熄焦余热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 新疆 (略) 阜康产业园阜东二区晋商工 (略) (略) 厂区内 | (略) (略) | 新疆水木 (略) | 2023-7-6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附件:
1.宏大爆破 (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生产点年产36000吨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地面站(现场混装车16台)扩能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