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坛街道井边村村级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为 平潭县海坛街道井边村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平潭县海坛街道井边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东远洋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暂定(略)元,发包价为(略).02元,k值为6%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海坛街道井边村村级文化活动中心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招标施工图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略)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略)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暂定(略)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略)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略)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若投标人为“台湾工程建设企业”须具备(略)等资质以上综合营造业资质;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经备案或职业资格采信的人员,具体以岚综管综[2019]200号文要求为准;②投标时,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③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④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⑤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2 月 30 日00 时 00 分00秒至2025年 1 月 13 日 23 时59分59 秒通过随行易交易 (略) ( http://** )采取实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略) 易交易 (略) ) 打开。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略) ,联系电话:400-870-5191。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1月13日17时00分00秒;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略)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指定账户;②银行保函形式;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 1 月 14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随行易交易 (略) (网址:http://**)、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县海坛街道井边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平潭县海坛街道井边村,邮编:(略)
电子邮箱:/
电话:(略),传真:/
联系人: 俞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中东远洋 (略)
地址:平潭县潭 (略) 南段康德 (略) T70-685,邮编:(略)
电子邮箱:/
电话:(略),传真:/
联系人: 林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