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设计
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 (略) 组织专家对云南省凤 (略) 委托江西省 (略) 编制的《云南省凤 (略) 宜良县汤池上李子箐砂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程规划设计》(以下简称“设计”)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设计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昆明阳宗海风 (略) (略) 矿产地质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1-(略)
电子邮箱:*@*63.com
附件:1.云南省凤 (略) 宜良县汤池上李子箐砂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程规划设计
2.专家评审意见
昆明阳宗海风 (略) 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