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
???? 地??? 址: (略) 信州生态环境局
??? ?电子邮件:*@*63.com
项目名称 | 江西 (略) 年产*交通设施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信州区信州产业园朝阳园区朝阳大道16号 |
建设单位 | 江西 (略)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西 (略) 年产*交通设施生产项目位于 (略) 信州区信州产业园朝阳园区 ,现租赁园区内闲置厂房内进行生产,租赁面积为4120m2。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E118°02′3.271″,N28°23′56.892″。总投资*,环保投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达纳管标准后排入朝阳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经朝阳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B标准后排入丰溪河。 固化、丝印、清洗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喷塑颗粒物经设备自带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其中颗粒物、SO2、NOx参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气锅炉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非*烷总烃参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印刷业》(DB36/1101.1—2019)。 噪声经车间内合理布局、设备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管理、建筑隔声、加强车辆管理等降噪措施,绿化降噪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本项所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废印版、废清洗剂桶、废劳保用品收集后暂存到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收集到的粉尘、废包装袋等为一般固废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库,定期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在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