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法规,现对四川广安川渝合作高滩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具体如下:
一、规划概况
2012年,邻水县委县政府抢抓机遇,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川渝合作核心示范区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成立邻水县高滩川渝合作示范园。
发展规模:总面积约19.05km2,其中建设用地:15.24km2;人口规模:10万人。
规划范围:规划区东至宝竹寺村,西至倒碑村,南临重庆渝北,北至棉花村,涉及高滩镇、石马河村、高明村、平安寨村、乐游庙村等5个村。
产业定位:以汽车摩托车零部件为主的装备制造产业业、笔记本电脑配套产品为主的电子信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行业优秀示范园区。
2017年8月8日,原邻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邻水县高滩川渝合作示范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邻环函〔2017)169号)对邻水县高滩川渝合作示范园规划环评进行批复。
目前,规划已实施5年以上,应根据相关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
二、园区开发现状
20 (略) 人民政府以《 (略) 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四川广安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的批复》(川府函[2020]20号)对园区进行批复,核准面积为207.675公顷,共6个区块。此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仅对四川广安川渝合作高滩园区进行评价。
区块1面积46.96A4公顷:东至平高明村、乐游庙村。南至乐游庙村、高明村,西至高明村、倒碑村,北至倒碑村、亮明村;区块2面积27.2198公顷:东至乐游庙村,南至乐游庙村,西至高明村、乐游庙村,北至高明村、乐游庙村;区块3面积48.4223公顷:东至乐游腓村,南至乐游击村,西至乐游庙村,北至平安寨村、乐游庙村:区块4面积21.6228公顷,东至平安寨村,南至平安寨村、高明村,西至高明村。北至平平安寨村、高明村;区块5面积22.3261公顷:东至平安寨村,南至平安寨村、乐游庙村,西至平安寨村,北至平安寨村:区块6面积41.1196公顷:东至乐游庙村,南至乐游庙村,西至乐游庙村,北至平安寨村、乐游庙村。
园区以装备制造、汽车﹑新材料为主导产业。
目前园区已入驻企业79家,入驻企业行业以汽车装饰用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为主。
三、规划实施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广安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吴兵戎
联系电话:*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四川汇济安全 (略)
联系人:黄岗
联系电话:*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如果是园区内及周边居民,或者在园区工作,欢迎您针对园区环境现状、区域开发过程中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主要事项包括:
(1)您对川渝合作高滩园区规划的意见;
(2)该规划的实施对区域环境及对您工作生活的影响;
(3)您认为该规划应重点解决的环境问题是什么,对于减缓环境影响措施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4)您对该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请在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川广安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