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决定对影像诊断设备卫生年度检 (略) 内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 采购项目名称:影像诊断设备卫生年度检测项目
1.2 采购内容概述:对我方影像诊断设备卫生年度检测,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1.3 采购项目编号:LS-ZYY-#
1.4 采购方式及评审方法: (略) 内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评审方式为最低评标价法,以一次报价作为有效价格计算分值,资格审核合格的有效投标人中,最终投标价格最低的为确定供应商。
二、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圆整)。供应商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服务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执行。
四、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 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5.3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经营的与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及相关注册证件、凭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4投标人须在吉林省生态环境厅进行吉林省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登记备案并 (略) 站截图;
5.5具有从事过同类项目的经验;
5.6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拒绝有以下行为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到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8 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9 对多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继续参与采购活动的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再有继续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资质初级审核
6.1.1 审核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1日【2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分至16:00,法定假日双休日除外);
6.1.2 审核内容:对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列项目的符合性进行初步审核;
6.1.3 报名审核方式:本项目以电子邮件报名确认方式为唯一报名审核方式,投标人须将字迹清晰可辨认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有效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格式自拟,直接写在邮件内容中或以附件形式都可)按6.1.1中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我方邮箱:*@*q.com,待我方确认接收后进行资质初级审核,过期不候。本款所述审核材料邮寄不全、图像字迹不清晰无法辨认或电子文档损坏经沟通后拒不更改者不予办理;请用水印等方式标注电子文件用途,防止投标人信息泄露被不法分子利用;
6.1.4报名审核流程:
(1)有意向的投标人须将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正反面复印件)、*@*q.com电子邮箱,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LS-ZYY-#-影像诊断设备卫生年度检测项目报名材料-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的全称,请勿简写或落字错字),不符合要求者我方不予办理;
(2)我方工作人员在接到电子邮件后,将在6.1.1规定的审核时间内审核报名投标人资质;
(3)审核结束后,我方工作人员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投标人合格与否,在此期间请投标人耐心等待;
(4)报名审核截止后,我方会在1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版采购文件发送至各有效投标人所留电子邮箱,如报名审核截止1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电子版采购文件请及时联系我方工作人员。
6.2 获取文件
资质初级审核通过后即取得获取采购文件资格,待报名审核截止后,我方采购文件经核准后将统一发送至投标人报名审核时所填写有效邮箱,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 (略) 理,报名审核时间截止后,未通过资质初级审核者不予发放采购文件;
6.3 报名注意事项:
(1)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及所用报名邮箱用于通知澄清、修改、开标等事宜,请务必详细、真实、清楚;如在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所留信息有变动,须提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告知我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我方在办理本项目采购事宜过程中,*@*q.com,如有特殊原因更换邮箱,我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其他邮箱邮件或联系方式请勿相信;我方以投标人电子邮箱中所递交联系电话及报名所用电子邮箱为准,不再以其他方式联系投标人;
(3)如非因我方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导致我方未收到潜在投标人资质初级审核邮件,则视为潜在投标人未参加资质初级审核;
(4)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本项目投标书截止时间前常关注报名邮箱,以免无法及时收到相关重要信息;
(5)如以上四款注意事项非因我方工作人员人为原因导致其无法及时接收采购文件及投标开标信息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我方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递交事项及开标事宜:
7.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请按规定时间将投标文件邮寄(投标文件也可以由供应商送达)至7.4中指定地址;我方在接收到快递的同时,会根据封包装上预留的联系电话告知供应商。
7.2 投标文件递交日期:2024年11月27日,下午2:00,请勿迟到,我方不再以其他形式另行通知;
7.3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下午2:00;
7.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开标地址: (略) 梨树县梨树镇西买卖大街186号 (略) 行政办公楼3层会议室;地址如有变动,我方会电话提前通知各有效投标人。
7.5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1)逾期送达的;
(2)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4)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或者电子投标文件,而是以电报、电传、传真以及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请勿在非工作时间拨打。
联 系 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434-#
九、注意事项(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9.1我方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的采购需求(或参数清单、工程量清单)与采购文件有同等约束效力,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及采购需求(或参数清单、工程量清单)中的要求执行,请注意招标文件中是否注明要求提供货物样品或宣传彩页,若需提供而投标人未提供的,按无 (略) 理。
9.2 投标单位需递交投标廉洁承诺书(※采购公告中下载),法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与投标文件一起封装成册后送至7.4中指定地址。
9.3 评标结果通知:我院将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结果在 (略) (略) 站(http:// http://**)中标公告栏目中公示;
9.4 因该项目开 (略) ,投标人进入前请做好个人防护。
(略)
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