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组织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红庙镇油坊村。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墓穴、通道等,占地面积847平方米,墓穴约800座。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为145.*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皖发改环资[2011]18号)精神,同意《红庙镇青龙山公益性公墓扩建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五、该项目的消防、环保、安全等要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实施。
六、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节能设计规范,进一步优化节能措施和方案,积极采取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
七、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希接文后,尽快做好项目相关前期工作,抓紧措施建设 资金,落实建设条件,待各项报批程序到位后,严格按照“四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要求组织实施。
此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