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燃灯水库引调池河水源工程球墨铸铁管及管件采购招标文件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潜在投标人发出的疑问作出澄清如下:
问题一:我司在报名该采购项目,付款方式约定:支付方式:包括银行转账、供应链或皖港易付“港易单”等方式(“港易单”是基于安徽水安 (略) 商业信用, (略) 开具的标准化应收账款电子凭证)。若采用港易单及其他商票,则产生的贴息由中标人承担。 付款节点: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须提供相应的银行保函),货到现场,当月25日前进行工程量结算,于下月25日前支付结算款的 50%,货物供齐后三个月内付至结算款的 95%(包含30%预付款),质保期一年,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无息)。
我公司在看到支付方式时,公司现暂无法接收“包括银行转账、供应链或皖港易付“港易单”等方式(“港易单”是基于安徽水安 (略) 商业信用, (略) 开具的标准化应收账款电子凭证)。若采用港易单及其他商票,则产生的贴息由中标人承担。”现在请示支付方式改为银行电汇付款,并且付款节点改为款到发货。请领导予以考虑。
回答:支付方式与付款节点不予调整,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各潜在投标人如对本次答疑发布有任何异议,请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 (略) 凤阳县燃灯水库引调池河水源工程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恒创工程 (略)
202 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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